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表决成果暨决议成效的公告
字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宗旨》和
《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限定,
现将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的
决议及关系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信开会表情召开了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本领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本领以基金管制东说念主收到表决票本领为准),
权利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东说念主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制东说念主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讼师事
务所对计票经由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经由及成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或其代理东说念主所抓基金份额共计
开会条件,顺应《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宗旨》
和《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限定。
会议审议了《对于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诊治基金合同自动隔绝等条件
并纠正基金合同、托管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干预大会的基金
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及代理东说念主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成果为:54,610,737.36 份基金份额同
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欢喜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用表决
票的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或其代理东说念主所抓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顺应《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宗旨》和《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限定,本次会议议案得回通过。
字据《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宗旨》《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相关限定,本次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用度由基金钞票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抓有
东说念主大会讼师费 1.5 万元,公证费 0.8 万元,共计为 2.3 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决议的成效
字据《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宗旨》的限定,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本次会议决议成效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基金管制东说念主将于表决通
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刊登的《南边基金管制股份有
限公司对于以通信表情召开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的
公告》之附件《对于南边利鑫机动设置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诊治基金合同自动隔绝等条件并
纠正基金合同、托管合同的议案》。
三、抓有东说念主大会决议关系事项的推行情况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数目和资
产范围”的骨子,由“《基金合同》成效后,连合 20 个职责日出现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数目不
满 200 东说念主粗略基金钞票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说念主应当在依期陈说中给以泄漏;
连合 50 个职责日出现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数目活气 200 东说念主粗略基金钞票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隔绝,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诊治为:“《基金合同》成效后,连合 20
个职责日出现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数目活气 200 东说念主粗略基金钞票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制东说念主应当在依期陈说中给以泄漏;连合 60 个职责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说念主应当
在 10 个职责日内向中国证监会陈说并刻薄惩办有狡计,如抓续运作、调理运作表情、与其他
基金归并粗略隔绝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
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泄漏”中,“五、公开泄漏的基金信息”之“(七)
临时陈说”中“25、《基金合同》成效后,连合 30、40、45 个职责日出现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
数目活气 200 东说念主粗略基金钞票净值低于东说念主民币 1 亿元的情形;”删除。
基金管制东说念主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合同,同期字据最新的法律律例和
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合同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
本基金招募透露书将字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诊治。
自本次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基金合同、托管
合同的本次纠正成效。
四、备查文献
资基金基金份额抓有东说念主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边基金管制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文凭